本溪市亿佳科技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中心
      综合
      文化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yn41.vip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吉林发布《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

    分享到:
      来源:本溪市亿佳科技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6-10 02:37:59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5月11日,吉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发布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线下

    《指引》明确,购物线下实体店结合经营特点和商品属性制定无理由退货办法,无理确定无理由退货的由退引商品范围、退货时限、货工退货条件、吉林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发布确保无理由退货的线下自愿性、公平性、购物合理性。无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由退引根据经营特点和商品属性可延长至15日或30日。货工此外,吉林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确标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种类、适用范围、退货流程、时限及说明细则,并在销售过程中主动告知消费者,在购物凭证上注明无理由退货相关信息。

    鼓励有条件的经营场所可设置无理由退货受理专区,安排专人处理相关事宜,确保退货退款及时到位。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经营者应对商品进行明确标注并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告知消费者,未明确标注或未告知消费者的,所销售商品视为承诺无理由退货商品。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可在实体店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发票或购物凭证遗失的,由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确认。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调试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退货时应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外包装等随同商品一并退回。如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应按照赠品实际价格向经营者支付价款,或与经营者协商确定。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实体店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将辖区内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信息报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制作“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公示牌,并督促指导经营者放置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经营者因经营需要、停业歇业等原因要求修改或退出无理由退货承诺服务的,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作内容变更或注销处理。

    鼓励服务领域实体店开展储值卡、消费卡、积分卡、门票等预付式消费的无理由退款活动。线下实体店在提供预付式消费服务时,应在明显位置注明无理由退款承诺、退款条件及方式。消费者在未开卡或未产生消费记录的前提下,实体店应全额退款或视情况仅收取实体卡工本费。预付卡产生消费记录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使用该卡时,实体店可根据消费次数或消费时间,按照折扣优惠前的原价计算消费金额,扣除消费金额后,余额全额返还消费者。如果由于经营者原因导致消费者退款的,应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退回预收款余额。

    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发现实体店未履行承诺或履行承诺变相打折扣行为的,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予以口头或书面告诫一次;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应予以撤销“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名称、停止使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赵英男
    上一篇:福建福安2家电子公司将召回19台按摩椅
    下一篇:陕西宝鸡:确保双11网络消费市场平稳有序

    相关文章

    • 2天内受理,7天内办结!上海金山ODR机制化解消费纠纷成效显著
    • 江苏镇江:“先锋骑手”变身餐饮行风监督员
    • 河南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开展质量安全惠民活动
    • 天津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国庆期间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 温州全面推进猪肉食品安全无纸化追溯
    • 福建沙县:开展安全大检查 下发整改意见书18份
    • 广西柳州:“红森装饰”发布虚假广告被罚5.2万元
    • 晒出浙江新“食”力 焕发“你点我检”新光彩
    • 陕西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暨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
    • 聚焦整治过度包装与天价月饼|济南月饼包装“瘦身”成主流

    友情链接:

    • 重庆铜梁:开展老年人消费品市场体验
    • 山西晋中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 安徽六安市场监管局开展2021网剑行动专项检查
    •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将消费纠纷化解于萌芽中
    • 假期服务不打烊 厦门市计量院为企纾困解难题
    •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示:警惕商家“悲情”营销
    • 浙江湖州通过国家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城市评估
    • 陕西西安:提前进驻 认真排查 全面做好残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辽宁发布监测烧烤炭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报
    • “海汐家政”实施商业混淆行为被罚7.5万元
    • 江西1944家食品超市公开承诺
    • 福建厦门立案查处12起涉燃气器具案件
    • 福建厦门:强化监管 保障堂食有序安全恢复
    • “铁拳”行动
    • 陕西宝鸡:确保双11网络消费市场平稳有序
    • 山东市场监管局公布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 吉林公主岭:公章免费刻制服务助企又暖心  
    •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采用线上同步直播方式进行餐饮抽查
    • 厦门通报一批涉疫执法办案典型案例 4起涉及价格违法
    • 北京丰台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进社区”活动
    • 浙江天台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领域错时监管工作
    • 安徽蚌埠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中心揭牌
    • 西安首家景区“线上ODR平台+线下消费调解办公室”挂牌
    • 2021知交会邀请预计超4000家展商在线展览
    • 武汉发布国庆假期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浙江德清:企业违规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查
    • 宣称“疗效最确切” 重庆国宾妇产医院被罚1.4万元
    • “铁拳”行动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夜查暗访药店疫情防控
    • 北京石景山严格评审品质餐饮示范店
    • 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 揭开汽车消费坑人新招数
    • 经营过期姜糖 厦门三奇好料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被罚
    • 浙江天台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领域错时监管工作
    • 福建闽侯开展商标执法专项行动 查扣假冒电池1776粒
    • 江苏兴化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
    • 浙江湖州通过国家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城市评估
    • 福建厦门举办眼镜行业验光技术比赛
    • 厦门通报一批涉疫执法办案典型案例 4起涉及价格违法
    • 浙江德清:企业违规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查
    • 安徽蚌埠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中心揭牌
    • 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行为16864起 青岛综合执法改革现成效
    • 全力保障残运会接待基地食品安全 西安食安中心交出圆满答卷
    • 涉嫌销售侵权化妆品 海南5家跨境电商被查处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夜查暗访药店疫情防控
    • 江西1944家食品超市公开承诺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夜查暗访药店疫情防控
    •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标准化服务“进企业 进学校”
    • 湖北:94万市场主体享受到“证照分离”改革红利
    • 厦门通报一批涉疫执法办案典型案例 4起涉及价格违法
    • 浙江青田打击驾校“包过”广告违法行为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本溪市亿佳科技有限公司   sitemap

    0.321s , 9184.296875 kb